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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猫神
2025-04-22 12:23:092023年8月,广西藤县的王月在与情人胡铭同居的出租屋中发现摄像头,内含大量生活隐私视频,且已被上传至网络并有观看记录。这个摄像头是胡铭的妻子黎茜及其姐弟安装的。同年9月至10月,黎茜多次在社交平台账户及朋友圈公开王月的肖像、生活照、隐私照和视频。王月报警,但黎茜仍然拒绝删除视频。王月随后将黎茜告上藤县人民法院,要求停止侵权并删除并销毁发布的所有视频,删除朋友圈等,并公开赔礼道歉,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律师费1.2万元。黎茜辩称,案涉房屋是丈夫胡铭租赁的,监控是为保障孩子安全,公布视频系为了劝阻丈夫的不忠,并无不当。 藤县法院审理认为,王月明知胡铭有家庭仍与其交往并发展成不正当关系,侵害了黎茜的配偶权,违背公序良俗,本身存在过错。黎茜的行为出于维护自身权益,但超出法律必要界限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因此,法院判决黎茜立即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的不当内容及影像资料,但驳回了王月要求公开赔礼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。 王月不服一审判决,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梧州市中院依法作出“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”的终审判决。